作家變成生意人,好事定壞事?
知我者莫若NYX(笑)
不瞞大家,我和大家一樣,對港漫的製作模式亦都很厭惡,但為何會為流水式護短呢?三個字「積極性」
漫畫是一個綜合的藝術品,故事,人物,畫功配合得好,都可以叫人津津樂,而漫畫的靈魂就是漫畫家本身,在任何模式下漫畫家都要有創意,不濟的時候,借用阿力兄的那一段「手掌更只是一個梯形再加五條線,助理門便畫其他」又如何?日本的助理們一樣都要完成他!「若是主筆們貪玩, 到差不多週末才給他們原稿的話, 助理們就得出通宵去完成那一期的畫稿。」那個換轉是師徒制還不是死路一條?大家可以看看島本和彥21世紀漫畫狂戰記,那些助理和學徒如何在死線前一刻燃燒生命就知了,問題明顯不是出於制度上,是出於作者本身有沒有這個專業的自覺,佢如果畫好一點,佢如果一早想起故事...等等,無論是日本的師徒好,香港的流水制好,一樣可以出好作品。現在的問題是人材培育制度,阿力兄提到的「學徒都有更多的機會向師傅請教, 得到的指導亦是更正確的。」,但是香港培養下一代的機制是明顯不夠,NYX提到的轉職可能性在香港一樣是沒有,雖然制度上的缺憾令到人材的培育出現了困難,但我覺得更大問題是出於控制該制度和設計該制度的人本身。
歸咎於流水式這個製作方式是個容易脫身的方法,但現在改革有可能嗎?我敢說機會微乎其微!因為用這套制度的人可是現在香港漫畫界的出版商龍頭大哥,甚至就是我們口中的港漫作家本身!除非他們全部百年歸老,或公司易手,否則可以幾十年都不變亦可,難道要香港等十幾廿十年嗎?可以,但容我說一句,過份被動了。
創作人本來就要有捱更扺夜的覺悟,小NYX說「很多,『日式港漫』的漫畫家們,沒有日本漫畫家的覺悟」,但港漫工作者可嘗不需要這種覺悟嗎?香港做漫畫家本來就是難行的路,入職時都應該一早知道的了,同時漫畫家亦是藝術家,要有不理環境如何也要做好作品的理想,這個才有點積極性,這個我知的確很難,現實會令人折腰的,我承認。
生意人即商人,不少人都說他們短視的眼光阻礙了香港的發展,但真的嗎? 首先我們要假定商人,作出選擇是理性的,而且唯一目標是賺錢,而且是要賺更多更多的錢。 如果商人投資在漫畫業會如何呢?當然精品CD漫畫動畫一樣會狂出,漫畫題材一樣是要市場為主導。當那個故事(作者)不行,會毅然停書,而同時亦會嘗試試多不同類型,試一下市場反應,以防市場一變,自己還是有路可逃,給機會新主筆最大原因是,可以在開頭用較低成本擁有版權賺大錢,這個就是日本出版商的型式,集英,角川,小學館全都是這個類型(有錯請指正)。
但如果作者本身變成商人呢? 這個情況香港特別多,就是香港的漫畫作家,同時亦是投資者本身,王馬肥良不用講,劉定堅的自由人,另外有之前的許志堔,甘小文的君地,李志清,鄺世傑的鄺氏等等,公司主時人都是主筆或編者自己。如果以此邏輯推論,香港出名的漫畫人其實自由極了,為什麼自己都是老細了,那還有人可以阻礙到自己的創作自由呢?照理有絕對的創作自由的作者,更有能力為香港開創更好的前景,同理,他們不少人也受過創作人不受重用的白眼,但為什麼反而把香港的漫畫推向死地呢?
問題不是那些人變了是生意人,是他們還沒有脫離作為藝術家的脾性去做生意人! 這話可解?一個藝術家有堅信自己的作品才是最好的基本原則,認為自己的作品是最好才向外推廣吧,包容其他作家並不是藝術家的必要條件。(但說在前面,他們的個人恩怨情愁,人格討論等等,雖然可以是主要因素,但非理性不可解等原因都不是我在這兒討論之列。) 當他們同時是公司的主席時,他就可以把全公司的資源發展在自己認為是最好的漫畫,把大量資源放在廣告上製造輿論把市場定位。藝術家有藝術家本身的風格,這輩的港漫主筆都全部同出一源 - 「黃玉朗」,他們有類似的畫風,人物設計,說故事形式,他們專的是「港式打書」,於是同樣地假定了香港是「打書」市場,還要是「他們風格形式的打書」市場,其實這兒都幾身不由己,你叫他們的畫風畫什麼題材好呢?愛情故事?體育?還是科幻呢?題材的改變就意味畫風格的改變,要改畫風已經是難處了,即使退一步說,他們的風格在我看來也缺乏一般性,你不可能用王小虎的造型畫愛情做事吧?
作為藝術家他有自己的傲骨,自己的作品不會不行,到跌書的時候,不是說「自己的畫或橋段」不行,而係個市場的問題。但不外乎是日書入侵,網上下載,經濟不好等。如果不是自己的橋不行,那又何需找其他的主筆,又要試自己認為不是主流的市場呢?這個我想就是為什麼阿力兄和NYX兄說的有人在漫畫公司工作多年都沒有好前景的關係了。我是龍頭作者總不會叫一個人坐了自己的位子,這個藝術家不會做;作為生意人的他們,為了自己作品的可以繼續生存,唯有是狂出精品谷書,而不是開拓新作品,題材吸引新的讀者?多方向發展呢?顯然又不是純生意人的脾性了。當然投資在不明朗或明知「輸梗」的範圍都絕不是任何正常商人的指定動作,如果有一日黃玉朗先生主編出一本香港版的《香港愛的故事》,或馬榮成先生主編一本香港《地鐵男》,還要開300期長篇,大家又會不會長期「買」來看呢?我知,到時一定有人答,日本那些好好多喎!之類的答案吧?!
在日本的話,現在漫畫雜誌都會狂出精品,漫畫社對作者的支援一定會充足得多,在漫畫家找不到好題材時會給予一定支持,但老實話,如果你的漫畫是不行的話,即是你是之前是紅透半天的漫畫家,強如和月伸宏,只要人氣不夠(不是不夠有趣),一樣會給人拉下車,那套武裝錬金從周刊少年JUMP消失了就正正不是例子嗎?生意人只會問有沒有錢賺而矣,要賺錢,把不行的作品停刊!簡單至極。
子所說肥良現在公司的創作模式,我聽後都十分佩服,肥良的想法一向都是我認為在香港主流最離經背道的那一種,能有氣魄在公司搞這個型式激勵員工,他有放手給員工幹,有脫離作為漫畫主編的覺悟了,好!我等看好戲好了!
P.S 現在文章都頗長了,之前我提過的三個歸納要點,遲一點再談,我也不想疲勞轟炸我的老友(笑),雖然現在還是在做 OTL....
(此文為修改版,原文在吳偉明的知日部屋- 港日漫畫文化(2):向日本職人文化學習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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