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勇气vs集体利益
转自明报
民主派议员坚持为赵紫阳默哀,主席下令休会,但其他议员拒再开会,立法会因而首次出现因刻意缺席而流会。
其实是否有需要呢?这个真系见仁见智。
但我相信硬是要挑人痛处,对双方也没有好处,你个人要表达道德勇气固然值得表扬和值得欣赏,但是否挑一个适合的场所会更好呢? 议会是议事的地方, 香港议会是议香港事件的地方, 悼念这种「道德」议题是和讨论香港事务等「集体利益」议题, 谁熟重要呢? 要认真谂一下。我个人觉得无论对方是天使或魔鬼也好,和对方谈判时的先决条件, 是切忌挑人痛处,否则对方一起守势,大家谈也谈不下去,那又何苦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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