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首次针对BT拘一男子

海关人员首次针对「点对点档案分享」(BT)网上盗版活动,拘捕一名男子。 海关与电影业界成立的联合工作小组就网上BT侵权活动进行调查后,海关人员昨日首次对「点对点档案分享」网络的盗版活动成功采取执法行动。 在行动中,海关拘捕一名三十八岁本地失业男子,怀疑他利用Bit Torrent (BT)「点对点档案分享」网络在互联网上非法发放版权电影。

这则新闻有三个值得思考的地方:

  1. 只要你个SERVER在香港, 你一放BT的SEED,  海关便可以用「放蛇」的方法D/L了那套版权物, 然后香港的海关便可以要求互联网公司提供放SEED者的IP来捉人。
  2. 即使不牵涉到实质的利益的交换, 只要你放BT损害到版权人的「可能」利益, 便可以被定罪, 最高刑罚是监禁四年和每件版权物罚五万元。
  3. 使用BT是UPLOAD和DOWNLOAD同时进行, 即使说只要利用BT D/L , 你就已经丧失了用「自用」来脱罪的权利;  同时香港发行的影片,音乐和电视游戏等现在为止是没有人用这渠道发售, 亦即是说不能用「不知那是盗版」来脱罪, 因为前提是假设你应该知道那是盗版。

虽然没有BT会令好多人损失了很多乐趣,不过平心而论,现在的BT实在强得过份,15分钟前做完的电视剧,不消半个小时便有得D/L,那叫人怎样做生意呢?现在海关出手绝对是一个好事~

     

小泽

呀...我咪系本网网主囉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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