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需要彩虹!你也要的吧?!

请各位先看看以下网页。
Windows Live Messenger 彩虹行动,送暖到汶川

当然我也有参加啦,只是在名字中copy and paste「(r) 支援汶川」等举手之劳,一秒也不用花,何乐而不为呢?

其他人怎样想这个活动我不太清楚,或者说说我自己吧。

我明知有可能是「微硬」的宣传手法,但那又如何?无所谓,因为我没有任何损失,只要他守下诺言, 200 万香港用户全部人都加入的话,「微硬」会捐出20 万给灾民,钱显然不多,我公司老细私人捐都多过佢十几倍了,又如何?只要对人有帮助便行,「莫以善少而不为,莫以恶少而为之」,我跟这一套的,我在这方面是很现实,只要回报大过付出便值得做,别人的动机如何,我没必要猜度,我觉得好便够了。

至于行动令「微硬」借此赚到比廿十万更多的广告费,我又会咁看,利益如何分配从来是讲「实力」,同一件JOB,有人可能赚到一佰万,但自己可能只赚一佰元,这就是现实,系咪因为咁样,便连一佰都不去赚呢?我个人觉得不值得囉,由赚一佰变成赚不到一佰,入数计,是自己倒蚀两佰,点计对自己都无着数吧?

当然你讲我讲笑好了,这是个人的选择。加上彩虹,我是觉得这个行为,能够表达到自己对这件事,也唤起网友们的关注,有着心连心的效果,一起昐望「雨过天青」的意思,那些一个几毫便由得他吧。

     

小泽

呀...我咪系本网网主囉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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