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需要彩虹!你也要的吧?!

請各位先看看以下網頁。
Windows Live Messenger 彩虹行動,送暖到汶川

當然我也有參加啦,只是在名字中copy and paste「(r) 支援汶川」等舉手之勞,一秒也不用花,何樂而不為呢?

其他人怎樣想這個活動我不太清楚,或者說說我自己吧。

我明知有可能是「微硬」的宣傳手法,但那又如何?無所謂,因為我沒有任何損失,只要他守下諾言, 200 萬香港用戶全部人都加入的話,「微硬」會捐出20 萬給災民,錢顯然不多,我公司老細私人捐都多過佢十幾倍了,又如何?只要對人有幫助便行,「莫以善少而不為,莫以惡少而為之」,我跟這一套的,我在這方面是很現實,只要回報大過付出便值得做,別人的動機如何,我沒必要猜度,我覺得好便夠了。

至於行動令「微硬」藉此賺到比廿十萬更多的廣告費,我又會咁看,利益如何分配從來是講「實力」,同一件JOB,有人可能賺到一佰萬,但自己可能只賺一佰元,這就是現實,係咪因為咁樣,便連一佰都不去賺呢?我個人覺得不值得囉,由賺一佰變成賺不到一佰,入數計,是自己倒蝕兩佰,點計對自己都無着數吧?

當然你講我講笑好了,這是個人的選擇。加上彩虹,我是覺得這個行為,能夠表達到自己對這件事,也喚起網友們的關注,有着心連心的效果,一起昐望「雨過天青」的意思,那些一個幾毫便由得他吧。

     

小澤

呀...我咪係本網網主囉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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